馮諼客孟嘗君

作者:《戰國策》記載(無特定作者,戰國策由劉向編纂)|朝代:戰國時期

第一段原文:

孟嘗君使人給馮諼市,無以為家(用),曰:「吾衣食,無有所長,請為君市義。」
居有頃,倚柱彈其劍,歌曰:「長鋏歸來乎!食無魚。」
孟嘗君聞之,曰:「食之。」
居有頃,復彈其劍,歌曰:「長鋏歸來乎!出無車。」
孟嘗君又聞之,曰:「乘之。」
居有頃,復彈其劍,歌曰:「長鋏歸來乎!無以為家。」
孟嘗君又聞之,曰:「與之。」

第一段語譯:

孟嘗君派人給馮諼購買生活用品,但馮諼說:「我沒有其他特長,就幫您尋找義士吧。」
過了一段時間,馮諼靠著柱子,彈著劍唱道:「長劍啊,我該回家了!因為沒有魚吃。」
孟嘗君聽到後,便讓人給他魚吃。
過了一陣子,馮諼又彈著劍唱道:「長劍啊,我該回家了!因為沒有車可乘。」
孟嘗君又聽到了,便給了他一輛車。
過了一陣子,馮諼再次彈劍高歌:「長劍啊,我該回家了!因為沒有財產來安家。」
孟嘗君聽到後,便給了他一些金錢讓他安家。

第二段原文:

馮諼既得數金,乃去,數月又歸,復往見孟嘗君曰:「無以為家。」
居有頃,倚柱彈其劍,歌曰:「長鋏歸來乎!無以為家。」
孟嘗君笑而應之曰:「子無復言,請為子市。」
居有頃,馮諼復曰:「君不若肉袒負荊,請罪於王。」
孟嘗君曰:「諾。」

第二段語譯:

馮諼拿了錢後離開了,幾個月後又回來,再次對孟嘗君說:「我還是沒有財產可以安家。」
過了一會兒,他又靠著柱子彈劍高歌:「長劍啊,我該回家了!因為沒有財產來安家。」
孟嘗君笑著回答:「你不用再說了,我幫你買房產。」
過了一段時間,馮諼對孟嘗君說:「您不如親自向齊王請罪,就像脫去上衣、背負荊條那樣。」
孟嘗君答應了。

第三段原文:

馮諼乃使人入齊,語王:「孟嘗君使其僕肉袒負荊,請罪於王。」
王曰:「何罪?」
曰:「不敬。」
王怒,曰:「召我之客,吾敬養之,孟嘗君不知也。」
王乃使人召孟嘗君,置以為相。

第三段語譯:

馮諼派人去見齊王,對齊王說:「孟嘗君的僕人脫去上衣,背負荊條,來向您請罪。」
齊王問:「他犯了什麼罪?」
使者回答:「他對您不夠敬重。」
齊王大怒,說:「我一直敬重並善待孟嘗君的門客,而孟嘗君竟然不知道!」
於是齊王不僅沒有責怪孟嘗君,反而召回他,並重新任命他為宰相。